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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

  宣称奉行独立的外交政策,在平衡、平等、互利、互敬的基础上发展同所有国家的政治经济关系。对外政策的三大目标是:确保国家安全、主权和领土完整;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菲海外公民权益。系美国在东南亚的盟国,重视发展同中国和日本的关系,积极推动东盟内部合作,发展同伊斯兰国家的友好关系。大力推行经济外交,积极参与国际和地区事务。截至2004年底,已同126个国家建交。

中菲关系

  1、双边政治关系回顾

  中国同菲律宾于1975年6月9日建交。建交36年多以来,中菲关系总体发展顺利,双方政治互信不断增强,各领域合作成效显著。

  建交以来,中菲高层互访不断。马科斯总统(1975年6月)、阿基诺总统(1988年4月)、拉莫斯总统(1993年4月)、阿罗约副总统(2000年3月)、埃斯特拉达总统(2000年5月)、阿罗约总统(2001年11月、2004年9月)、阿基诺三世总统(2011年8月)等先后访华。李鹏总理(1990年12月)、乔石委员长(1993年8月)、江泽民主席(1996年11月)、朱镕基总理(1999年11月)、李鹏委员长(2002年9月)、吴邦国委员长(2003年8月)、胡锦涛主席(2005年4月)等先后访菲。

  江泽民主席1996年对菲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两国领导人同意建立中菲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合作关系,并就在南海问题上"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达成重要共识和谅解。2000年,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二十一世纪双边合作框架的联合声明》,确定在睦邻合作、互信互利的基础上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胡锦涛主席2005年对菲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两国领导人确认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战略性合作关系。

  2006年,菲参议长德里隆(4月)、副总统德卡斯特罗(6月)和众议长德贝内西亚(6月)先后访华。

  2007年1月,温家宝总理出席在菲律宾宿务举行的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并应菲律宾总统阿罗约邀请,对菲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双方发表了联合声明,愿共同全面深化中菲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战略性合作关系。两国政府和企业还签署了经贸、基础设施建设、文物保护等领域的一系列合作文件。

  两国外交部自1991年起建立磋商机制,迄今已举行14次外交磋商。中菲除互设大使馆外,中国在宿务设有总领馆,2007年3月在拉瓦格开设领事馆。菲在厦门、广州、上海和香港分别设有总领馆。

  2、双边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2006年双边贸易额234.1亿美元,同比增长33.4%。截至2006年底,菲累计在华投资实际使用金额22亿美元。2006年6月,首届中菲经贸合作论坛在马尼拉举行,双方签署建立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谅解备忘录。2007年1月,两国政府签署关于扩大和深化双边经济贸易合作的框架协定。

  两国农业合作发展迅速。1999年两国农业部签署《关于加强农业及有关领域合作协定》。2000年双方有关部门签署中方向菲方提供1亿美元信贷协议书。由中方援建的"中菲农业技术中心"

于2003年3月在菲竣工。中国优良杂交稻种和玉米在菲试种成功,现正逐步推广。2004年两国签署《渔业合作谅解备忘录》。2007年1月,两国农业部签署《关于扩大深化农渔业合作的协议备忘录》。

  两国基础设施建设合作不断加强。2003年8月,两国就合作建设菲北吕宋铁路项目分别签署谅解备忘录,中国政府向菲政府提供4亿美元的优惠出口买方信贷。2005年4月,中国政府决定再向菲提供5亿美元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用于菲基础设施建设。同月,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菲律宾共和国贸工部关于基础设施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2007年1月,中国又向菲提供5亿美元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用于菲铁路建设等重大发展项目。

  两国矿产资源开发合作取得进展。2005年1月,中国商务部和菲贸工部签署《矿业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2月,五矿化工商会组团赴菲出席国际矿业大会。4月,中菲两国石油公司签署《关于在菲律宾西北巴拉望海域卡拉棉区域上游项目合作的框架协议》。

  3、文教、科技、军事等领域的交往与合作

  中菲在文化、科技、司法、旅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两国迄今签署了13个双年度文化合作执行计划,举行了13次科技合作联委会会议,共确定了244个科研合作项目。我新华社在马尼拉设有分社。中央电视台第四套节目在菲落地。两国签有:《科技合作协定》(1978年)、《文化合作协定》(1979年)、《民用航空运输协定》(1979年)、《体育合作备忘录》(2001年)、《信息产业合作备忘录》(2001年)、《打击跨国犯罪合作备忘录》(2001年)、《引渡条约》(2001年)、《打击贩毒合作协议》(2001年)、《旅游合作备忘录》(2002年)、《海事合作谅解备忘录》(2005年)、《青年事务合作协议》(2005年)、《卫生和植物卫生合作谅解备忘录》(2007年)、《文化遗产保护协议》(2007年)等一系列合作文件。

  中菲结有18对友好省市,分别为杭州市和碧瑶市、广州市和马尼拉市、上海市和大马尼拉市、厦门市和宿务市、沈阳市和奎松市、石狮市和那牙市、抚顺市和利巴市、海南省和宿务省、三亚市和拉普拉市、山东省和北伊洛戈省、淄博市和万那威市、安徽省和新怡诗夏省、湖北省和莱特省、柳州市和穆汀鲁帕市、贺州市和圣费尔南多市、哈尔滨市和卡加延-德奥罗市、来宾市和拉瓦格市、北京市和马尼拉市。

  近几年中菲军事交往增多。2002年4月,菲国防部长雷耶斯访华;6月,菲律宾空军司令迪凡叟访华,菲海军舰队首次访华;9月,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访菲。2004年,菲武装部队总参谋长阿巴亚和国防部长克鲁兹先后访华,双方建立年度防务安全磋商机制。2005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熊光楷上将赴菲,与菲国防部副部长桑托斯举行中菲首次防务与安全磋商。2006年5月,菲武装部队总参谋长森加上将访华。10月,菲国防部副部长桑托斯访华,双方举行第二次中菲防务安全磋商。同月,我海军北海舰队访菲,与菲海军举行非传统安全联合演习。

  4、双边关系中的问题

  中菲两国在南沙部分岛礁归属问题上存在分歧。双方经过多轮磋商,同意通过双边友好协商寻求解决分歧的办法。两国间设有在南海地区探讨合作的磋商机制,包括渔业合作、海洋环保和建立信任措施三个工作组。2001年4月,双方在马尼拉举行第三次建立信任措施工作组会议,双方承诺不让双边分歧影响中菲关系发展的大局,同意不采取可能使事态复杂化和扩大化的行动,并将加强双方在渔业、军事、科研等领域的合作。2004年10月,中国海事局与菲律宾海岸警卫队在马尼拉首次举行了中菲联合搜救沙盘演习。经过双方共同努力,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于2004年9月1日签署了《在南中国海部分海域开展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2005年3月,越南同意加入中菲合作,中越菲三国石油公司签署《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

  5、南海问题-黄岩岛事件

  2009年2月17日,菲律宾国会通过了领海基线法案。该法案将中国的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划为菲律宾领土。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中国政府在此重申: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历来都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这些岛屿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任何其他国家对黄岩岛和南沙群岛的岛屿提出领土主权要求,都是非法的,无效的。

  上世纪90年代以前,国际社会对中国拥有黄岩岛主权从未提出任何异议,不存在对该岛的主权之争。

  1992年以来,菲律宾前国家安全顾问戈勒斯声称黄岩岛是菲律宾国土,挑起争端。

  5、重要双边文件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建交联合公报》(1975年6月)

  b、《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21世纪双边合作框架的联合声明》(2000年5月)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菲律宾共和国联合新闻公报》(2004年9月)

  d、《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菲律宾共和国联合声明》(2005年4月)

  e、《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菲律宾共和国联合声明》(2007年1月)

  中国驻菲律宾共和国大使:刘建超。馆址:4896 PASAY ROAD,DASMARINAS VILLAGE,MAKATI,METRO MANILA PHILIPPINES。电话:(00632) 8443148。传真:(00632)8439970。经商处电话:(00632)8195991。传真:(00632)8184553。签证处电话:(00632)8482385。传真:(00632)8482386。

  中国驻宿务总领事:张卫国。馆址:CEBU MEMORIAL FOUNDATION COMPOUND,DON JULIO LLORRENTE STREET,BRGY. CAPITOL SITE, CEBU CITY

60000,PHILIPPINES。办公室电话:(006332)2563422。经商室电话:(00632)2563433。

  菲律宾驻华大使:盖威利(Willy C.Gaa)。馆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秀水北街23号。电话:65322794,65321872,65322518,65322451。

菲美关系

  菲曾是美殖民地,两国长期保持密切的盟国关系。两国签有共同防御条约和共同防御援助协议。1991年菲参议院废除了菲美军事基地协定,结束了美在菲长达93年的驻军。1998年,两国签署《访问部队协定》。该协定使得美军重返菲律宾,两国恢复大规模联合军事演习。

"9·11"事件使菲美军事合作得到明显加强。菲政府全力支持美反恐行动及对阿富汗和伊拉克战争,向美开放军事设施,提供后勤服务。美国则承诺向菲提供新的军事装备,加大对菲军事经济援助,向菲派遣专家协助反恐训练。

  2004年1月,美国能源部长斯宾瑟·阿伯拉汗(Spencer Abraham)访菲。双方签署能源发展合作备忘录。美将向菲提供350万美元技术援助。2月,菲美军队举行"肩并肩2004"联合军演,共派出4,900余人(其中美军2,600余人)参演。3月,菲律宾外长阿尔韦特访美。7月,菲因伊拉克人质事件而从伊撤军,引起美国不满。11月,菲外交部宣布,美国国会已确定将对菲财政和技术援助由2004年的3,700万美元增至6,900万美元。

  美是菲最大贸易伙伴。2003年,菲美贸易总额为172亿美元,其中菲向美出口94亿美元。

菲日关系

  1956年7月建交。菲积极支持日本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与其经济影响相称的政治作用。日本是菲最大援助国、第二大投资来源地和主要贸易伙伴。2003年1月,日本外务省副大臣安野光辉郎访菲。6月,阿罗约总统对日进行工作访问,与日首相小泉纯一郎举行会谈。12月,阿罗约总统赴日出席日本-东盟峰会期间,会见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双方签署三项能源贷款合同和《信息技术合作协议》。

  2004年2月,菲日开始就双边自贸协定举行谈判;5月,菲贸工部与日咨询科技部发表关于加强两国信息产业联系的联合声明;7月,日本外相川口顺子赴菲出席阿罗约总统就职仪式。

  2004年日本对菲直接投资达253.8亿比索,比上年增长187%。

同东盟国家关系

  菲律宾重视发展同东盟其他国家的关系,将其列为菲对外政策的优先考虑。菲积极参与、推动和促进东盟内部的各项合作及经济一体化进程。菲律宾同马来西亚之间存在着沙巴领土争端,双方均表示愿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马来西亚积极斡旋菲政府与摩伊解之间的和谈。

  2004年1月,马来西亚总理巴达维访菲;同月,菲与文莱举行双边合作联席会议;5月,菲外长阿尔伯特赴马来西亚出席不结盟运动巴勒斯坦委员会部长级会议并顺访马来西亚;同月,新加坡旅游署在马尼拉正式开设地区办事处;7月,菲律宾与马来西亚在马尼拉举行双边合作联席会议;10月,菲律宾与印尼相关机构签署两国互换信息、取缔洗钱行为的谅解备忘录;11月,阿罗约总统赴老挝出席第十届东盟领导人峰会;12月,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访菲。

  货币中文全称:菲律宾比索

  币值换算

  1比索=100分

  币值: 1、2、5、10、25、50分及1、2、5、10、20、50、100、200、500、1000比索